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国海规范(2016)3 号
沿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海洋厅(局):
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指示精神,进一步规范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,我局对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《关于印发<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海发〔2007〕16号)同时废止。
国家海洋局
2016年5月16日
名称 |
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| ||
索引号 |
00014189/2016-02835 | 主题 |
海域综合管理 |
发文字号 |
国海规范(2016)3 号 | 发布日期 |
2016年07月08日 |
沿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海洋厅(局):
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指示精神,进一步规范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,我局对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《关于印发<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海发〔2007〕16号)同时废止。
国家海洋局
2016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