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赋予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海洋环境,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、监测、监视和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的职责,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1年度全国海洋环境调查、监测、监视工作,并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,编制了《2001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》,现予以发布。
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,海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,保护海洋环境,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。希望通过《2001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》的发布,使各级政府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状况,更加关心和爱护海洋,合理开发利用海洋,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
国家海洋局局长: ![]() |
2002年3月 北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