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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海域使用分类体系》和《海籍调查规范》的通知

索引号

00014189/2008-01958

海域综合管理 

发文字号

发布日期

2008年05月20日

关于印发《海域使用分类体系》和《海籍调查规范》的通知

国海管字〔2008〕273号 
关于印发《海域使用分类体系》和《海籍调查规范》的通知


沿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海洋厅(局),局属各有关单位: 
    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,进一步完善海籍管理制度,我局编制了《海域使用分类体系》,修订了《海籍调查规范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,2002年7月16日印发的《海籍调查规程》(国海管字[2002]222号)同时废止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○○八年五月六日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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