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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

索引号

00014189/2011-02389

法制与岛屿权益 

发文字号

发布日期

2011年04月28日

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

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

格式 的 通 知

国海岛字〔2010548

 

 

沿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(局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》的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》和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》格式,现予发布试行。

附件:1.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(格式)

     2.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(格式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九月三日


附件1

   

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(格式)

海 岛 名 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项 目 名 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印章)

  表 日 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国家海洋局监制


填写说明:

1.《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》由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人填写。一个项目使用多个海岛的,每个海岛分别填写。

2.“申请人”为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或个人,是单位的,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;是个人的,填写姓名并加盖个人印章(或手印)。

3.“法定代表人”栏中,如果申请人为个人的,只填写居民身份号码。

4.“联系人”为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的经办人或代理人。

5.“项目性质”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,根据项目总体情况确定,选择划“√”。公益性是指国防、公务、教学、防灾减灾、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测绘、气象观测等公益事业使用无居民海岛;经营性是指公益性范围以外使用无居民海岛的。

6.“投资额”为整个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。

7“海岛位置”应当注明管辖区域,并描述海岛与周边大陆或者海岛的相对位置和距离。

8.“用岛范围”首先选择是否整岛利用;是局部利用的,应当注明在海岛上的具体位置和利用范围。

9.“用岛年限” 按申请人拟申请使用的年数填写。

10.“用途”包括:旅游娱乐、交通运输、工业、仓储、渔业、农林牧业、可再生能源利用、城乡建设、公共服务等。

11.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过有关批准文件和说明材料的,在“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”栏中填写相应文件和材料的目录,具体文件和材料附后。

12.表格可以根据需要续页。



申请人

 

法定

代表人

姓名

 

职务

 

身份号码

 

地址

 

邮政编码

 

联系人

姓名

 

电话

 

项目名称

 

项目性质

□公益性  □经营性

投资额

万元

海岛名称

 

海岛位置

 

用岛范围

□整岛 □局部利用:

用岛面积

公顷

用岛年限

  

    

 

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

 

申请理由

 

附件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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